文档介绍:任环表字[2019]171号审批意见:1、同意任丘市兴泰玻璃纤制品厂提升改造项目建设。2、同意表中所列各项环保措施,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完成验收。3、执行标准:(1)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章经办人: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