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深圳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格式:doc   大小:30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深圳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上传人:1294838662 2020/1/28 文件大小:3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深圳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发布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国网地产讯23日晚间,深圳市规土委发布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监管办法》规定,房企确需调整销售价格且调整幅度超出备案价格15%的,应当在调整价格前办理备案变更。此外,《监管办法》还对房租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还有历史遗留建筑问题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活动及相应房地产市场管理行为。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经纪和估价,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业务活动和结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在业务活动中获悉的交易当事人的资料,保守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法利用其所获取的信息。第四条市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税务、人力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管理、银行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工作。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要求,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作为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操作平台和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诚信信息的发布平台,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控。除依法公开的信息外,使用房地产信息系统应当获取相应的操作权限。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开展其他活动。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六条【安全生产】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应当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的安全生产义务进行明确。第七条【年报制度】房地产行业实行年报管理制度,注册地在本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年报。第八条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成立和完善相关房地产行业组织。房地产行业组织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组织章程,实行房地产行业自律管理。房地产行业组织应当积极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水平。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九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禁止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擅自在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禁止销售前款规定的违法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其销售行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