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昌县元山中学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平昌县元山中学2016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6]7号)于2016年3月9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平昌县元山中学承担承担实施初中、高中三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等职能。(二)主要工作1、主要承担九年义务教育任务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3、完成初中、高中学历教育4、承担相关社会服务职能二、部门概况平昌县元山中学属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我单位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三、,其中:,事业收入125万元。其中:,,。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平昌县元山中学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平昌县元山中学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五、“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