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根据《2014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为2014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可查询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二、集合时间和地点集合人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威海市直、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及公检法系统全部职位体检人员8月31日上午6:40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广场文登区职位(不含公检法系统)体检人员8月31日上午6:00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荣成市职位(不含公检法系统)体检人员8月31日上午6:00荣成市政府办公楼前乳山市职位(不含公检法系统)体检人员8月30日上午7:30乳山市政府广场三、体检项目、标准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四、有关要求(一)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支签字笔。(二)体检费用353元左右(特警职位389元),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备零钱直接交付医院。(三)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有关《体检须知》附后。(四)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泄漏本人信息。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五)招录部门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公安机关、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体检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需提前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