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67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T 614—2006河道建设标准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river way2006-09-04 发布 2006-10-01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3/T 614—2006前 言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齐斌、楼越平、韩玉玲、蒋屏、郑世宗、江锦红、刘立军、包中进、邵利萍、陈雪、应聪慧、叶碎高、卢祥兴、王云南、熊绍隆、胡玲。IDB33/T 614—2006河道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道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提出建设原则、河道规划、河道工程建设、河道水环境、河道水生态、河道水景观、河道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河道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201 防洪标准GB 50286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CJJ 50-199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JTJ 300-2000 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SL 260-1998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河道河流及其两岸堤防(或河岸线)之间水面、边滩、沙洲。 河段按照一定规则划分的河流段。 河道功能指河道发挥行洪排涝、供水灌溉、输水排沙、交通航运、景观休闲、水量调蓄、水质保护、渔业水产、生态环境、水能发电等作用。 河网水面率河网区域内由一定边界约束所形成并发挥一定水功能作用的范围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值。 河道环境流量维持河道正常运行和河道内生物多样性所必需的流量。4 河道建设目标河道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2集水面积(km )≥10000<10000,且≥1000<1000,且≥100<100,且≥10<103年径流量(亿 m )≥90<90,且≥10<10,且≥<,且≥<(m)≥50<50,且≥30<30,且≥15<15,且≥5<5DB33/T 614—2006恢复和强化河道行洪、排涝、输水、航运等综合功能,稳定河势,改善水环境,适应河道的自然性、安全性、生态性、观赏性、亲水性的要求,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规划领先原则河道建设应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 满足功能原则河道建设应该满足河道承载的多种功能要求。 因地制宜原则河道建设应按照河道主导功能要求,确定适宜的建设方式,尽可能降低建设投资和管理维护成本。 和谐安全原则河道建设尽可能维持天然状态下的河流形态,实现人水和谐,河道建设工程应留有必要的安全余度。5 规划总体要求河道规划应按照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代水利和环境水利的要求,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分步实施、强化管理,恢复和强化河道综合功能,改善水质,美化环境,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规划原则河道规划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并与有关规划相协调。河道规划应体现科学性、前瞻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规划内容河道规划应明确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水平年;确定河道防洪、排涝、通航、灌溉等标准;确定河道等级,明确河道功能;确定规划工程;进行工程经济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河道管理要求。 河道名称河道规划应确定所有规划河道起讫位置和名称,并与相应的图件名称对应。 河道建设等级入湖入海水系的河道,按照河段上游控制断面的集水面积或年径流总量,确定河道建设等级(见表 1)。如两者的等级不同,宜取用较高等级。注    表 1  入海入湖水系的河道建设等级平原河网地区的河道按照河宽,分为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和五级河道(见表 2)。注    表 2   河道分类2DB33/T 614—2006河道规划应对规划河道进行分类:a) 按照流经的地域分为山区河道和平原河道;b) 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将河道分为省级河道、市级河道、县级河道、县级以下河道;c) 按照本地河道建设重要性和功能作用将河道分为骨干河道、重要河道和一般河道;d) 按照河道流经的区域将河段分为城市(镇)河段、乡村河段和其它河段。 河道调查应明确河道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