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聘用管理办法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岗位聘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第六章晋升和降职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第七章岗位调换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