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贸市场消防责任书集贸市场消防责任书篇一: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各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目标:1、无火灾事故。2、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3、无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的现象。4、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坏,保养良好。5、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商品摆放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6、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懂得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及处理。二、其它: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责任书自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管理单位(盖章)责任单位(盖章)签字: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时间:时间:集贸市场消防责任书篇二: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市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地实处,根据《消防条例》、《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一、凡在名流海鲜副食市场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经营者(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经营户)为本承租摊位或店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或店铺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三、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经营户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市场安全。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1、不经销、堆入易燃、可燃、易爆物品;2、不燃放***,焚烧物品;3、不设置明火炉灶煮饭、炒菜、取暖;4、经营场所晚上不得居住,日常生活必须分开;5、不占道经营,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擅自移动、排放摊位,不乱停放车辆;6、不乱搭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养殖压气机、电风扇,严禁使用各种电热炉器具及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用气、用火安全。7、每天收摊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头是否拔掉,可燃、易爆物品是否撤离。8、必须落实每户1—2个灭火器(由公司统一购置,各自自费)。五、要自觉接受公司对市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处置。六、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公司有权处罚、终止租赁合同并清理出市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