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法学作业国土资源学院2010级地理科学4班姓名匡丽娅学号土地法学 [案情]1998年初,某市为了改变本市经济欠发达的局面,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地价优惠政策,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平均价格为每亩2000万元,此以此吸引国内外客商来该市资1998年6月,该市与一个投资企业签订了投资建厂的协议。投资企业负责人向该市主管国土的副市长李某私下提出,建厂所需40亩土地由市政府以每亩10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公司,出让年期50年。作为回报,能够委任李副市长的一位兄弟担任企业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年8月,市政府将位于本市郊区的一块面积为40亩的耕地,以每亩100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了该企业使用。该企业由此获得了40亩土地50年的使用权,并能够用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向李副市长的承诺也给予兑现。由于出让地价较低,造成土地交易的部分税收流失,并造成征地补偿费无法向被征地群众兑现,群众无法妥善安置,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引起群众上访。处理:该市检察院以李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时李某被开除公职。政政府收回违法出让土地。[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徇私舞弊,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案件。(1)本案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土地,情节严重。李某低价出让土地的价格虽然只低于平均价格的50%,但已造成40万元以上的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并影响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影响了社会稳定。(2)本案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的身份符合判定犯罪的条件。(3)本案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李某主管土地管理工作,应该熟知国家有关土地出让的法规和政策,熟悉当地的地价情况。一、土地问题与土地违法 1、土地违法的概念、特征土地违法行为是指违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作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特征: 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违法性。这是土地违法的形式特征。注意:由于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政策的变化而发生的情事变更问题。二是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和土地管理法律关系,即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土地违法的本质特征。三是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即具有受惩罚性。行政处罚、刑罚、民事制裁、党纪政纪追究。土地违法法定原则: 凡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均应由法律作出明确的禁止规定;对管理人而言:法未授权皆禁止,法有授权皆可行;对象对人而言:法未明禁皆自由,法有禁惩皆禁止。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有三个特点:违法法定,责任法定,追究法定。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2、土地违法的表现形式按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禁止性规定有41条,涉及土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法条有33条,列举了50多种土地违法行为。按照应追究的法律责任,我们一般把这50多种土地违法行为归纳为19大类。对这19大类土地违法行为,法律都明确了应负的法律责任。另外,《刑法》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土地违法行为实际上有20大类。(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最低限价;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2007年7月1日实施),明确了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以防止各地竞相压价出让土地,增加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便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出让行为的监督,便于使用者和投资者了解不同行业的地价优惠幅度,确定合理的投资方向;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搞权钱交易,发生腐败现象。从实际情况看,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发生在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的过程中。认定这类违法行为的标准,是看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是否低于当地确定的出让最低限价。一些地方出让土地搞出让金减免、返还,还有的搞所谓的奖励,也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务院《决定》(28号文件)特别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处罚方式有两种:①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在无法认定有徇私舞弊行为的情况下,应按《刑法》第397条,以滥用职权治罪。②给予行政处分。另外,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经营性土地招牌挂出让的规定”,这是一条“高压线”,也是违反不得的。违反了,也是要追究责任的。2005年2月,中纪委监察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明确了六种行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非法批地行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