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民办学校章程参考样本序 言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学校举办者第三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第四章 学校董(理)事会第五章 校长、副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第六章 学校党组织建设及其工作机制第七章 学校监事(会)第八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九章 学校其他组织机构第十章 教职工第十一章 学生第十二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第十四章 资产和财务管理第十五章 学校的变更与终止第十六章 附则注:*为必须载明的事项序 言基本内容要求:;。第一章 总 则基本内容要求:;(校区);;、层次和形式等。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和地址:学校中文名称:学校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 市(区、县)XX 街XX 号)学校网址:(以上信息应与学校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一致)第三条* 学校性质:(须载明:营利性民办学校,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四条* 学校开办资金:(适用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注册资本:(适用于营利性民办学校,注册资本为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全体举办者认缴的出资额)。(一) 出资人民币 元,以 形式出资,所占比例;(二) 出资人民币 元,以 形式出资,所占比例;(三) 出资人民币 元,以 形式出资,所占比例。(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第五条* 办学学层次、办学定位和办学形式:(须载明: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办学定位是指办学特色或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办学形式是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教育等)。第六条* 办学规模:(须载明:学校审批机关核准的规划办学规模)。招生对象:第七条* 学校业务主管机关:学校登记管理机关:第八条* 办学理念:(须载明:办学指导思想、办学使命、培养目标等内容)。学校标识:(须载明: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庆日等)。第二章 学校举办者基本内容要求:举办者及其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三)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二)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三)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条* 学校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来自举办者的董(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其中推荐首届董(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三)查阅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及学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四)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五)取得办学收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分配办学结余。(仅营利性民办学校);。(六)学校终止清算时,依法分配剩余财产 (仅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十一条* 学校举办者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校章程,支持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二)依约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三)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不得侵占、挪用、抽逃已投入到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不得向学生、家长筹集办学资金;(四)不得抽逃注册资本,不得用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进行担保;(五)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适用于非营利性学校)办学结余分配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适用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十二条 举办者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的权限和程序:权限:程序:【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学校举办者主动妥善处理好与学校董(理)事会之间的关系,不得越过董(理)事会直接干预学校事务】第三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基本内容要求:;。第十三条* 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须载明:学校法定代表人是由董(理)事长或者校长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四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学校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