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8
文档名称:

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39KB   页数:2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diqiuren3210 2020/2/9 文件大小:3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9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已经1995年3月21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叶连松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本省的建筑市场,依法管理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产品质量和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土木建筑(包括地基处理和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和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外,都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国家直接管理的建设工程,国家对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实行国际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办理。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或者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建设监理,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建设资金由国内私人或者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二)建筑面积不足3000平方米或者投资额不足200万元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三)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或者投资额不足20万元的建设工程的施工。2 (四)价款总额不足50万元的设备采购。(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防洪、抢险、抗灾和省人民政府确认的科学实验、保密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建设工程。(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建设工程。第四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包括: (一)总承包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自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全过程承包的招标投标。(二)分包招标投标,指对承包的建设工程依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分包的招标投标。(三)勘察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工程测量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的招标投标。(四)设计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的招标投标。(五)施工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的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管线敷设施工的招标投标。(六)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专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七)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指对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或者分阶段进行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3 第五条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第六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招标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代理人与参加投标的单位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二)参加投标的单位串通投标、哄抬标价。(三)在投标活动中采用行贿和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竞争或者在招标活动中接受***、回扣。(四)以征地、拆迁、垫资、介绍建设用地为条件或者利用职权非法干预正当的招标投标活动。第二章第七条管理机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辖市(地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4律、法规和规章。(二)参与制定或者制定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负责对从事招标投标及其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或者复查。(四)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五)否决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定标结果。(六)调解招标投标纠纷。(七)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八)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行为。第九条省、省辖市(地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的建设单位建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选择投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拟定评标办法。并组织或者参加评标组织以及该组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