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八下道法提纲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宪法的原则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①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国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制度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③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④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宪法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他的任务是巩固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启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担当其主人应尽的责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我国宪法与人权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我国人权的主体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我国人权的内容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性: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措施: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国家机关措施(要求)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化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的共鸣向右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力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政司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他国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宪法组织国家机构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