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浅析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思路.docx

格式:docx   大小:40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浅析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思路.docx

上传人:dalaoban5200 2020/2/10 文件大小:4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浅析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思路.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析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难点及解决思路随着互联网等新型业态的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价格工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新形势下,价格举报工作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动把握和适应新特点,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举报工作,对价格主管部门运用价格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的六个特点(一)案件数量速升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今年一季度镇江市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投诉360件,同比增长414%。据江苏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统计,今年一季度,江苏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10969件,%。工作量大成为新形势下价格举报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二)价格行为凸显群众对商品和服务价格高低的举报(投诉、咨询)数量减少,反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规范的增多。平常的价格举报中,反映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打折促销活动价格行为不规范的、涉嫌价格欺诈的以及怀疑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向价格等相关部门报备手续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的占大多数。(三)网络违法增多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从无到有、由少到多。镇江市在2013年尚无涉及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但在2014年达到了10件。2015年第一季度江苏省各级价格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电子商务价格违法行为的案件有91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四)职业举报显现与以往明显不同的是,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者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职业价格举报人员迅速增加,由职业价格举报人员发起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镇江市受理的职业价格举报在2012年只有1件,而2014年达到6件。江苏省某省辖市受理的职业价格举报案件在2012年不超过5件,在2014年却超过了20件。职业价格举报人士的出现给价格举报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它既能准确提供价格举报线索,便于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但同时又对价格主管部门处理这类价格举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五)消费维权过度一些消费者对价格维权期望值较高,在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还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如有的举报人员要求商家给予违法金额5~10倍的赔偿,个别举报医院乱收费的举报者要求医院免去或退还就医应该缴纳的费用。有的举报者提出了超出价格主管部门职能、职权范围的要求,如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对过度医疗收费给予处理,但鉴定是否过度医疗行为不是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六)履职要求更高一是依法行政要求高。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深入贯彻,在办理价格举报方面,依法行政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更严了,系统内考核对在依法行政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二是工作作风要求高。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以来,各级机关对作风都抓得比较紧,价格举报中心是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和群众接触的科室,在作风建设上要求更高,既需要注重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限内把案件办结,又需要对举报者有耐心,能受得了委屈,在情绪激动的举报者面前能够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职业举报办理要求高。职业价格举报人士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价格主管部门在办理举报方面不严格依法行政,就会给职业举报人士找到漏洞,使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变得较为被动。职业价格举报人士的出现使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效率、责任心等方面都自我加压,不敢懈怠。二、新常态下价格举报工作存在的难题(一)价格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激增,可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在价格违法行为主体及管辖权的确定方面又不能简单套用现行《价格法》的规定,这就使价格主管部门在办理网络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商场超市的打折促销活动频繁触犯“原价”,可价格法律法规对“原价”没有一个正式的定义,目前价格主管部门对“原价”的定义,依据的是2006年《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权威性不够。同时,一些商场、超市开业就打折,“原价”没办法认定,对经营者按虚构原价处理也有些牵强。网络上的“市场价”、“促销价”等能不能作为“原价”认定,也没有法律法规给予明确的说明,经营者和管理者对“原价”的理解大相径庭,使管理者底气不足,使经营者心有抵触。(二)查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不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已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销售井喷式发展,网络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增加,对网络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在举报总量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攀升,可网络价格违法行为存在着取证难、定性难、查处难等难题,使价格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查处网络价格违法行为方面普遍存在着手段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