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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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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201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2014年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免费备考资料下载:http://v./news/20140124/、申论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千名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申论范文一网打尽,尽在砖题库:http://tiku./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求。我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二、招聘条件(一),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二);;;;,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