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员之家”简介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员之家”是学院党委认真贯彻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组织开展“党员之家”建设活动通知精神成立的。“党员之家”的建设目标具体如下:为理学院广大学生党员提供固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场所,通过必要的制度建设和活动开展,使其成为理学院学生党员开展活动的阵地,从而调动党员积极性,保持先进性,使学生党员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增强学生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理学院学生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的作用和示范性功能;认真研究并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党建状况调查,充分发挥“党员之家”的服务功能,将其建设成为理学院学生党员自己的精神家园,为广大积极分子提供学台,并成为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加党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桥梁和纽带。理学院“党员之家”接受“党员之家”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和管理,是学院党委管理学生党建工作的主要助手。理学院“党员之家”位于理A110室。为了加强“党员之家”的建设和管理,更好的发挥其阵地和平台作用,成立了“党员之家”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和事务部四大部门。内部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名。理学院“党员之家”旨在成为党员开展活动的阵地,学习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园地,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和助手,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并不断进行学习及活动创新,努力使其成为理学院党支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之家”、“活动之家”、“教育之家”和“创新之家”,使其成为广大学生党员真正的“家”。大学生党建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战略性工作,也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党建工作,提高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支部及党建的各项工作,特编制本手册。学生党建工作手册目录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党员之家”简介…………………………1《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5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6党建联系人工作职责………………………………………………8党建联系人工作细则………………………………………………9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11党费管理制度……………………………………………………15党支部工作例会及请假制度……………………………………16党内纪律处分及程序……………………………………………17党籍和党龄………………………………………………………17学生党员建档材料规范…………………………………………18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审核要点提示………………………………28党员发展对象所需资料…………………………………………29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程序………………………………………30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程序……………………………………31党员发展与转正公示制度………………………………………32学生党员监督制度………………………………………………33《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摘自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理学院党支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党的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包括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党员之间交流思想、检查党纪党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其它实施对党员考核和管理的活动形式,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