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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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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459972402 2020/2/14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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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车辆进出管理第一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第二条 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付费。第三条 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第四条 小区车位满位,安保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车辆行驶管理第五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第六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第七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5公里。车辆停放管理第八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已购车位和已租车位居民停车。 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临时车辆停车。第九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安保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 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第十条 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用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登记手续; 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第十一条 车位的登记。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第十二条 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 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服务中心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 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停车收费管理第十四条 停车费标准。第十五条逾期未缴费,无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车位另行安排。笫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收费。收费后应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坚决杜绝侵占停车费和权钱交易等行为。违规处理管理第十七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居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必显成效。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