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芮城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二o—七年八月总则 5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11预警机制 12应急响应 124丄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1监督管理 225」宣传教育 22应急保障 236」信息保障 23附则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危害,保障我县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准确、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缓事故的消极影响,将辐射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及时高效处置突发辐射事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被盗、失控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异常照射的事故,及其本县行政区域以外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和核动力航天器坠落对本县造成影响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主要包括: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以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或人员受照事故,射线装置运行失控导致人员超剂量受照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国内外航天器在本县行政区域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可能对本县行政区域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其他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各种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2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2」县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芮城县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组、综合保障组和技术后援单位。(应急组织机构见附件1)。(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等。指挥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要求,织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2) 本县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辐射事故时,及时上报省、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辐射事故应急配合工作。(3) 负责本县辖区内一般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工作。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领导、协调、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组织实施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发布启动或终止应急命令,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组成的现场救援组,具体组织、安排事故的应急响应和调查。。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县应急办: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中的联络、协调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将辐射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经费,确保突发辐射事故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维护突发辐射事故发生地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