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扩充系统项目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产地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
二、项目清单及采购预算指导价
系统名称
指标项
数量
单位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扩充系统
驾驶人管理扩展系统
1
套
机动车预登记与临牌管理系统
机动车档案库房管理系统
交警综合查询系统
罚缴银行对账系统
移动警务系统
驾驶证IC卡系统
数据转换与迁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系统
考试指纹验证系统
号牌管理系统
文书管理系统
票据管理系统
光纤交换机扩容
2
台
硬件及安全
服务器扩容
1
套
产品
网闸
1
套
数据库审计系统
1
套
指纹仪
10
套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零壹万贰仟元整(¥2012000)
三、货物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公安部交管局于2010年8月1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0]1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台建设,并完成外挂系统的改造。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保证部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交管六合一平台”)在浙江的顺利推广应用,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11年3月颁布了《浙江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和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省局及各支队需积极落实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推广和建设工作,根据公安部统一的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外挂系统接口规范和相关数据结构标准要求,梳理、改造本地交通管理扩充功能和外挂系统,规范系统接入。
同时,为贯彻全国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精神,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0]201号)(以下简称《工作措施》),提出了一系列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为了贯彻公安部通知精神,配合做好我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推广和建设工作,结合《工作措施》要求,建议对相关外挂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新系统的开发建设。
2、建设目标和任务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丽水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将以公安部统一的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外挂系统接口规范和相关数据结构标准要求为基础,对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扩充功能和外挂系统进行梳理与改造,规范系统接入;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丽水市实际情况,逐步扩展包括智能交通、城市交通管控、交通指挥和信息决策等应用,为全面提升丽水市公安交通管理水平、规范执法、服务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技术保障。
本次外挂系统改造不是新建系统去替代原有系统,而是在原系统基础上改造,具体建设目标和任务如下:
建立统一的综合应用平台扩充系统,将各个外挂系统(包括原有外挂系统和本次新建外挂系统)整合进该系统,使其拥有统一的入口,并与综合应用平台共用用户及部门信息。
在保持原有系统主体程序、框架和代码规范不变,并保持与原有系统的应用继承性,保护用户对原有系统的操作台的技术要求,完成原有外挂系统的功能改造和升级。
在保持原有系统总体技术架构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六合一平台的接口规范,完成外挂系统的接口改造和升级。
在保持原有系统主体数据结构、数据加密方式和数据规范基础上,依据六合一平台的技术要求,完成外挂系统的数据编码规则、格式的重定义及迁移。
完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等相关图片信息导入软件的编写及数据的转换和导入。
配合省局完成车管、驾管、事故、违法、交警队平台、剧毒化学品管理等5大系统的数据转换、整理、验证及迁移。
完成六合一平台和外挂系统在丽水支队的培训工作,使用户更有效和更全面地应用、管理系统,为六合一平台的稳定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系统、考试指纹验证系统及号牌管理系统的建设,积极响应《工作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
3、技术要求和指标
本项目开发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传输与交换标准》
《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数据库标准》
《机动车登记规定》(102号令)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部长令》
《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