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晋人社办发[2009]6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编制了《关于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代章)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工作安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情况介绍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的部署,以厅门户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重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对省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分类表中涉及到我厅的三级主题分类进行确认,并将意见于7月5日前报省政府门户网站。
(二)对2008年以来已发布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的数据,按照《2009年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规范》的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对今后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发布工作要做到
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对单位组织机构按《2009年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规范》要求的格式进行整理和补充,同时将电子文档于7月15日前报省政府门户网站。
(四)对照省政府门户网站规划的《部门政府信息目录行政职权梳理调研表》,结合我厅实际,对网上政府行政职能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凡不属于保密的信息,均列入公开的范畴。于2009年7月15日在省政府网站和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进行发布,同时将《部门政府信息目录行政职权梳理调研表》涉及我厅的内容认真整理,报省政府门户网站。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明确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和前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系统有序的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由办公室牵头,法制处、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单位配合,信息中心具体承办。
2、工作职责。
(1)厅办公室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厅政府信息公开母系统工作进行组织指导、调度实施和督促检查。
②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和完善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工作安排
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
③组织协调各处室、直属单位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指导。
(2)法制处和政策法规处
①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审核以及目录涉及文件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②依法对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③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保密审查工作;
④组织协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3)信息中心(含人事信息中心、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下同)
①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②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内容的网上发布工作;
③负责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内容的网上报送工作;
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络安全与保密。
(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①负责抓好本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工作的落实;
②负责受理、承办本处室、单位依法信息公开事项、并实行动态公开;
③负责对本处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涉及行政权力项目运行的登记、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由信息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分类表中的三级主题分类进行确认,结合国家部委和实际情况对三级主题分类进行修改、补充,并将意见于7月4日前报厅办公室审核,审核结束后由办公室于7月5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
(二)由信息中心对2008年以来已发布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的数据,按照《2009年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规范》的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三)由人事处和人事教育处按《2009年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规范》(附件1)要求的格式对单位组织机构进行整理和补充,并将电子文档于7月14日前分别与政策法规处、法制处会审后,送办公室于7月15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
(四)由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和人事教育处、法制处根据实际情况填报《部门政府信息目录行政职权梳理调研表》(附件2),凡不属于保密的信息,都列入公开的范畴。于7月13日由信息中心在省政府网站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