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漳州市工商局企业设立登记流程图
适用于以下职权:
ZZ01GSA-XK-0001
ZZ01GSA-XK-0002
ZZ01GSA-XK-0005
ZZ01GSA-XK-0008
ZZ01GSA-XK-0011
ZZ01GSA-XK-0014
ZZ01GSA-XK-0017
ZZ01GSA-XK-0020
ZZ01GSA-XK-0023
ZZ01GSA-XK-0026
~
ZZ01GSA-XK-0032
承办部门:企业注册登记科、外资分局
监督电话:监察室:0596-2923443 市行政服务中心:0596-2026633
申请人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利用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申请
邮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
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
日
五内
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
经人当场或五日
不予受理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有当日内一次内
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
权场告知需补
更更正的全部
正正内容
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与原件不一致
六十日
内未收
到申请
原件的
邮寄提交申请原件
到场提交申请原件
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当场登记的直接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十
五
日
内
决定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作为新申请的重新提交
当
场
或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十
日当十
内场日
内
准予登记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并于十日内缴纳注册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按规定公示公开。
备注:企业包含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附件:企业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十)公司住所证明;(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分公司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三)组织章程;(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