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采购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香洲校区信息中心及实训机房建设、斗门校区计算机实训室建设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温馨提示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香洲校区信息中心及实训机房建设、斗门校区计算机实训室建设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2-141H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香洲校区信息中心及实训机房建设、斗门校区计算机实训室建设采购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01包:人民币90万元;02包:人民币77万元;03包:人民币258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01包:斗门校区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
02包:南校区电脑等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
03包:香洲校区实训室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及网络中心建设;
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完成交货、验收、安装等工作。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5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01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电脑)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原件;
02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电脑)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原件;
03包: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管理控制服务器)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持有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 各包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原件备查)、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