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球队名称:安徽人在北京(京皖)篮球队(以下简称篮球队)。第二条球队性质:篮球队是一个依托于安徽人在北京《安北网》(业余群众体育组织,是由在北京工作的热爱篮球运动爱好者和热心球迷自发成立的组织。作为非正式团体开展活动,为队员提供组织活动、训练、比赛、联系赞助、策划宣传等方面的服务。本队属于非营利性的体育组织,其目的是为在京工作的篮球运动爱好者提供共同享受篮球的平台。第三条球队宗旨:通过篮球运动,增强在京工作的安徽老乡之间交流,增进彼此友谊,以球会友,提高球技,强身健体,树立安徽人健康向上的形象。本篮球队倡导“积极、健康、自由、快乐”的生活方式,崇尚“团结、友爱、健康、拼搏”的人文精神。第二章入队离队第四条参加篮球队的基本要求:(一)、所有在京居住或工作的安徽老乡均可参加;(二)、身体健康,热爱篮球运动,并能够经常参加球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必须承认本篮球队章程并服从篮球队安排;(四)、成员必须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五)、保证按时、按要求缴纳篮球队基金;第五条入队和退队(一)、本着自愿原则,凡符合篮球队的基本要求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申请加入的人员将由篮球队管理组审核后方可正式加入篮球队。(二)、篮球队成员离队同样实行自愿原则,退出时须退还篮球队所属的公共财产部分,个人已经交纳的作为篮球队基金部分财物不予以退还。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成员的权利:(一)、篮球队为队内所有成员提供各项活动所需的设施和活动组织安排。成员有权参加本篮球队组织的各种训练、比赛、观看比赛及其他活动;(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以及罢免权;(三)、有对篮球队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四)、有权监督篮球队的管理是否公正合理;(五)、有权监督球队基金费用的使用情况和要求公开篮球队的财务情况。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成员应树立良好的社会风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球队纪律,维护篮球队荣誉,不得做出有损篮球队的事或发表有损篮球队言语;(二)、按时交纳、续缴篮球队基金;(三)、在相应活动中应听从有关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四)、篮球队各专职管理人员有义务完成职责内的工作;(五)、成员应严格遵守篮球队的章程及须知。第四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在篮球队成立的初期设立领队一名、队长一名、队副两名、球队指导两名、啦啦队、后勤组、篮球队;当球队达一定规模时还分别下设组织组、技术组、裁判组、宣传组、后勤组、啦啦队、篮球队(一队、二队)等机构。第九条篮球队管理组由领队、副领队及其他各机构负责人组成。第十条领队和各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一)、领队:1名,全面负责管理篮球队的各项事务,发展成员,协调各机构间的关系和运作。(二)、副领队:2名,协助领队管理篮球队的各项事务,管理经费,联系赞助等,在篮球队成立各机构后对球队内各机构进行指导和对经费进行监督和核算。(三)、组织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负责球队内部联络工作,各种活动、比赛的组织和策划、信息发布;(四)、技术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由篮球技术骨干组成,主要任务是指导球队成员的篮球技战术,提高球队成员的技战术水平;(五)、裁判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由精通篮球规则的成员担任,主要是在训练或比赛中担任临时裁判,在平时的活动中对有争议的判罚问题作出解释;(六)、宣传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主要负责篮球队的宣传、推广,篮球队LOGO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