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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之精神权利问题研究.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黑龙江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网络著作权之精神权利问题研究
姓名:马曼丽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情报学
指导教师:马海群
20090510
中文摘要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普及,网络浸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数以亿计的数字化文字、图像、音乐、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己是唾手可得。网络时代实现了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的理想,可以说,我们的生存已经“数字化”了。与此同时,高速发展的信息网络一方面给精神权利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另一方面也使传统的精神权利保护制度经受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目前国际社会以及社会各国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精神权利的保护还达不到与快速发展的网络空间相匹配的水平。由此可见,构建顺应网络时代需要、公平与效率统一的精神权利保护体系是国际著作权研究领域的基本方向,也是著作权界永久追求的目标。本文首先从精神权利的源起、主要内容和理论基础三个方面入手,阐述了精神权利的基本问题,进而提出了网络环境下精神权利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后详细阐述了各国著作权对于精神权利的保护现状,并据此总结出我国在精神权利保护方面需要借鉴的经验以及需要吸取的教训。最后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包括意识强化措施、技术保护措施、法律保障措施、制度限制措施及两种辅助措施在内的完备的精神权利保护体系。毋庸置疑,平衡各方利益是保护好精神权利的基石,但是由于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等高科技的冲击,精神权利保护目前正处于一种混沌状态。本文立足于网络环境下精神权利保护体系的构建,旨在找到与网络环境相适应并能充分协调各方利益的精神权利保护措施,以期达到著作权人、社会公众和网络产业三方的利益平衡,并最终促成精神权利的健康稳定发展。关键词:网络著作权;精神权利;精神权利保护;保护体系;著作权人
猲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甀疭瑃琲...瓵疭’琲,...,.
英文摘要:甀籱;;;疭..’..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弓孙学位论文作者躲豸麴彦倒雒签字吼砂了年岁月匆日签字日期:形叼年上月吖年厂月阳日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人完全了解墨蕉选太堂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人授权墨蕴堑盔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墨蕉堑太堂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后去向: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导师签名:签字日期:电话:邮编:,
、社会公众和网络产业三者之间的利益达成一种良性平衡的态势,是国家立法层面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精神权利正处于一种进退维谷的境地,网络环境下精神权利保护体系的构建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全新系统工程,它属于理论和实务的前沿问题,整个世界都处在摸索阶段,因此没有成熟的立法和理论经验可供借鉴,所以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许多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讨。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网络取代出版、印刷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趋势愈加明显。由于网络传输信息的虚拟性、数字性、瞬时性和网络产业的幼稚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以价值最大化、信息自由、社会公共利益、推进网络产业发展等理由对早已深刻改变了人们生活的精神权利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提出了质疑,精神权利也因此陷入了困境。这些质疑的声音并不仅仅出自那些主张价值最大化的经济学家和利益社会化的社会学家,而且还包括著作权法学者和网络产业界自身。诸多著作权法学者和网络产业界人士,正主动加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们的阵营,变成否定精神权利的最前沿力量。然而坚决反对以信息自由的名义否定设置精神权利必要性的论调是符合客观现实需要的。首先,为了信息自由流通的目的,而以牺牲精神权利作为手段没有任何法理上的依据。第二,不设置精神权利,不但不能促进信息自由流通,反而会使著作权人采取种种措施保密自己的知识产品,这将极大地阻碍信息的自由流通。第三,以效率和价值最大化否定精神权利的论调是极其片面的。最后,那种认为数字化由机器完成,其形成过程简易、成本低廉、操作简便,因而没有必要对数字化创设权利的观点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是经不起时间推敲的。具体到精神权利领域,由于知识产品是人们劳动的产物,是自然权利的一部第滦髀<br。本文正是基于上述问题存在的基础上,,因而在任何情况下法律都应该首先确认著作权人对其知识产品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由于知识产品的生产必须依赖于前人的智力成果,精神权利的享有往往以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