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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实体经济升级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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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实体经济升级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doc

上传人:2286107238 2016/2/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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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镇委实体经济升级发展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上级人民银行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总目标,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加快创新步伐,加强发展保障,推进实施“融入上海、创新发展、统筹城乡、生态立县、民生优先”的五大战略,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一)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重要指导方针。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要牢牢把握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实业兴,则百业兴。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是社会财富的根本来源。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形成金融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双赢的良好局面,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二)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金融保障和创新,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围绕上级和县委县府决策部署,人民银行支行将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系列活动,推动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引导资金合理进入实体经济最需要领域,并对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和考评。二、增加投入,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求(三)保持信贷有效增长。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间接融资主渠道的作用,根据县委县府提出的“重投入、兴实业”的总要求,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实现“三超过”,即:确保全县各项贷款增速超过经济增长速度,确保实体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增速、占全部贷款比重超过去年水平。各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投放规划,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四)扩大社会融资总量。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继续拓展表外融资规模,通过信贷资产转让、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贷款、海外贸易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信用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区域集优”计划,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力争社会融资规模再创新高。三、优化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区域转型。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资金保障,夯实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的基础,切实保障“两大转型”、“两大统筹”、“两大建设”等资金供应。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以推进“百亿投入转型行动”为重点,大力支持2012年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建设、经济转型“三大倍增”计划等项目,确保在推动传统产业“普转特、低转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搭建现代化区域经济平台的资金供应。(六)大力拓展“科技金融”领域。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三新一高”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成为优势主导的产业发展目标,积极制定和开发适合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