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桃源县规划勘测设计院院级技术规程镇(乡)总体规划1桃源县规划勘测设计院镇(乡)总体规划成果技术规程TYGH(201201)-ZGGC批准实施日期:2012-,提高村镇规划成果的质量,完善我院成果知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程。,适用于镇、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镇、乡总体规划成果均应达到此规程的基本要求。,经院总工认可,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规划成果形式做必要的改变或调整,但必须满足本规程提出的基本要求。,由院总工负责解释。(乡)(乡)、乡总体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区建设规划两部分。(乡)(乡)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任务桃源县规划勘测设计院院级技术规程镇(乡)总体规划2(1)落实依据a、县域城镇体系规划b、跨镇行政区域镇村体系规划c、镇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调查镇(乡)域聚居点的现状,分析其资源和环境等发展条件,预测一、二、三产业的发展前景以及劳力和人口的流向趋势,结合实际对镇(乡)域村镇体系进行研究。(3)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a、农业区划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c、有关部分的专业规划(如电力规划、给排水规划、交通及其他设施规划等)(4)合理确定和调整村镇层次及村镇布点。(5)对规划期内各村镇的职能、规模、发展方向做出部署。(6)对镇(乡)域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防灾设施、环境保护等做出综合部署。:(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2)研究确定城镇的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3)确定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合理选择用地,并考虑城镇用地的长远发展方向。(4)安排交通、供水、排水、供电、电讯等基础设计,确定工程管网走向和技术选型等。(5)安排卫生院、学校、文化站、商店、农业生产服务中心等对全乡(镇)域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公共建筑。(6)应详细制定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管理要求。(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形成基础资料汇编。(2)对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桃源县规划勘测设计院院级技术规程镇(乡)总体规划3(3)确定城镇性质。(4)预测村镇人口、城镇化水平,确定村镇规模。(5)确定村镇总体布局。(6)确定总体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总体规划方案制定,确定用地布局。(7)安排村镇主要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制定实施规划的和政策措施。(乡)、乡总体规划技术成果一般由文本、图纸、附件三部分组成。:为系统表达规划的意图,便于规划管理,以条文形式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本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