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诚信计生协议书诚信计生协议书篇一甲方:永宁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村民委员会乙方:诚信计生小组小组成员: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等需求,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积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免费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 3、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提供环孕情检查;放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对符合办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条件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免费予以办理。 5、组织动员乙方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护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其他合法权益。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2、重点对象每季度主动接受一次环、孕情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怀孕后主动接受免费孕情优生健康检查。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4、依法生育孩子的,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自觉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5、做到持证生育。持《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7、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三、协议效力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村民委员会乙方(签字):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签订时间:月日诚信计生协议书篇二甲方:新安路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乙方:育龄夫妇丙方:计生小组长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含流动人口)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任,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五信”的原则,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 1、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普及婚育知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常见妇科病预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免费发放宣传品。 2、落实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计生,及时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情况及咨询、举报电话。 3、依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