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工作要点2014年,州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的整体部署,以服务和保障全州民政工作大局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着力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评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强化党的纪律执行。自觉维护党章,坚决与中央、省委、州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到民政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政令通畅。坚决查处反分裂维稳工作中违反“八不准”、“七要七不准”的行为,坚决查处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2、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民政领域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二是加强对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救灾资金、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优抚安置专项资金等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纪律要求。三是加强对州本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四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科室站(院)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强化“一把手”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按分工直接负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4、扎实推进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今年要在前几年狠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和落实制度的力度。要注重“点上”深化,重点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在州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及早制定我局2014-2017年实施意见,精心谋划并实施第二个5年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二、加强教育和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坚持预防为先、惩防并举的原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州、县两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的负责人的警示教育。利用党员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法规,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履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