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xx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xx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x发〔2013〕5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x办发〔2014〕12号),从2014年1月开始,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重大意义。
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双十条”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严管干部、善待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真正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为实现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xx提供坚强保证。
三、总体要求。
全市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是:市、区(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各单位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原则上比照内设机构,同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市、区(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搞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讲认真的态度,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四、重点任务。
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市、区(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注重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尤其是要针对贪假懒庸、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特权作风等问题,及时有效、不打折扣地加以解决,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要以“聚焦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汇聚强大力量,保障xx发展”为总抓手,做到“五个强力推进”,务求“五个方面实效”。
1、强力推进解决“四风”问题,在改进作风上见成效。市、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负债累累、寅吃卯粮,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拍脑瓜决策,搞一言堂,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心浮气躁,跑官要官,到处拉关系、跑门路、搭天线;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松弛,信口开河、口无遮拦;玩心很重、玩风很浓,吃喝玩乐、乐此不疲;欺压群众、漠视民生,甚至以权谋私、弄权贪腐,巧立名目、敛财牟利等问题。市、区(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浑浑噩噩混日子,工作纪律松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