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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的根源及纠正.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2/2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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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的根源及纠正.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强拆的根源及纠正2011-03-21第04版:社会观察作者:徐祥临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368强拆这里专指农村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性征地拆迁。显然,强拆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格格不入,有必要深入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及纠正的对策。农民理应希望拆迁一般而论,从农业用地或农村建设用地转换成城市建设用地,是资源高效配置的过程,即同一块土地,由前者转换成后者,生成的GDP、税收和就业岗位都将显著增加。根据市场经济按要素分配的原则,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做出贡献的各种要素,都会从资源的高效配置中获得利益。因而作为土地要素所有者的农民,就应当从土地“农转非”中获得增值利益。事实上,在拆迁条件优厚的地方,农民盼着政府来拆迁自家房子,有的农民老房子拆掉后获得了几套商品房、几十万存款,转眼间跻身于中产阶级之列。对此不应当视而不见。一些人看了有关强拆的报道就以为拆迁都是农民被强制、被坑害,属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偏听偏信。强拆是计划经济与资本贪婪协同作恶那么,强拆是怎么形成的?本文认为,抛开诸多案件的具体原因不论,追根溯源,强拆实属计划经济与资本贪婪协同作恶。换2言之,没有计划经济和资本贪婪的结合,就不会产生强制性拆迁的现象。首先,计划经济给强拆以理由和手段。众所周知,计划经济体制的鼻祖是斯大林。按照斯大林的理论,在资本主义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只能用剥夺农业的办法积累工业化资金。所以,我国改革开放前依照苏联搞计划经济,一直奉行剥夺“三农”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农产品的统一收购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格,严重地挫伤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计划经济剥夺农民利益的手段就是行政强制,甚至用阶级斗争的办法压制敢于挑战计划经济权威的农民。改革开放虽然最先从农村起步,统购统销政策也早在20年前就取消了,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剥夺“三农”发展思路并没有彻底扭转过来。时至今日,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官员和学者认为,搞工业化和城镇化,只能靠剥夺农业农村农民,否则,资金就缺少来源,就会影响到资金积累的规模和速度。现行土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总体上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即使是改革开放后修订或新订的土地法规,也没有从总体上改变剥夺农民土地权益的计划经济理念。因而,如果地方政府想剥夺一部分本该属于农民的土地增值权益,是完全可以从现行土地法规中找到依据的。因此,如果历史把强拆定义为一种邪恶现象,那么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剥夺农民的理论与政策才是主谋。其次,市场经济理论误区和资本贪婪给强拆壮胆和动机。计划3经济剥夺农民利益那一套虽然还在起作用,但在理论上已经声名狼藉,不便公开拿出来为强拆张目,于是又有人搬出西方几百年前的“圈地运动”作为强拆的根据,认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必需的资本原始积累都要剥夺农民的财产和利益。必须指出,这是由于经济学家们理论上不求甚解造成的一个市场经济理论误区,不包含任何真理成分,唯一价值是给强拆等剥夺农民利益行为撑腰壮胆。但资本不是为理论而存在的,其本质和生命力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贪婪的资本常常不择手段。当资本发现利用计划经济那套剥夺农民利益的理论和手段有利于获得更大利润时,便毫不计较计划经济时期曾经受到过的摧残,马上与其结合在一起。但必须指出,参与强拆的资本决不仅仅是属于私人、股份制、国有的企业资本,还包括“分灶吃饭”财税体制催生出来的“公司化”的地方政府权力,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