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县政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政府规章制度.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县政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政府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799474576 2016/2/26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县政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政府规章制度.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政机关请示报告制度政府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保证政令统一,加强行政领导监督,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使行政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全县人民的整体利益,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政府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涉及面广、事关重要、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事项,必须依照本规定事先请示县政府同意后方可施行,并将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逐月报告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委、人大、政协。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一)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产业政策、科技进步、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改革等重大战略问题;(二)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三)重大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审报、批复、招投标、施工、进度、资金运行、验收等;(四)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集资的重大事项(五)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六)国有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七)资源开发、国有土地转让的重大事项;(八)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九)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县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十一)县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其它重大事项;(十二)各部门认为需要向县政府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对具体决策事项是否作为重大事项,应由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或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提出,报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确定。第四条请示报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时间要求紧迫必须及时处理的,可先口头请示报告并记录在案,再书面请示报告县政府;紧急突发事件当即请示报告外,并应及时采取措施。第五条书面请示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及法规依据;(二)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三)重大事项的可行性及实施后果分析;第六条书面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主要内容;(二)重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