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大学学位论文著作权使用声明本人同意厦门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规定保留和使用此学位论文,并向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学位论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允许学位论文进入厦门大学图书馆及其数据库被查阅、借阅。本人同意厦门大学将学位论文加入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共建单位数据库进行检索,将学位论文的标题和摘要汇编出版,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它方式合理复制学位论文。本学位论文属于:(),于年月日解密,解密后适用上述授权。(),适用上述授权。(请在以上相应括号内打“√”或填上相应内容。保密学位论文应是已经厦门大学保密委员会审定过的学位论文,未经厦门大学保密委员会审定的学位论文均为公开学位论文。此声明栏不填写的,默认为公开学位论文,均适用上述授权。)声明入(签名):罗羹交幺啵年∥月j乙日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的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初步确立,法律在国家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重要。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的司法改革逐渐不断深入。司法鉴定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司法理念的转变,诉讼结构的调整以及法治的进步,司法鉴定不仅仅局限于作为诉讼的科技辅助手段,也不单单是?种技术性的证据调查措施,而是作为维护与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制度。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因鉴定问题久拖不决或鉴定意见质量不高,鉴定意见冲突等问题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在刑事案件中,鉴定人出庭率根本不及证人出庭率,更影响了司法公正,效率与权威。目前鉴定人出庭问题一直没有统一的法律出台,仅是依靠一些地方立法或者部门规章,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鉴定人出庭难的问题,鉴定证据是否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也就是鉴定证据的客观性如何,只有通过鉴定人出庭作证,通过法庭辩论,通过当事人对鉴定人进行质询,才可能得出相对合理的评价。这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完善相关制度来保障鉴定人出庭,以及如何来构建相关制度明确细化鉴定人出庭义务。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从立法上对鉴定意见做了科学定位,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及拒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有别于普通证人的明确规定。由此可以看出立法者对鉴定人的特殊身份定位。尽管每个案子鉴定人都出庭能最大限度体现司法公正的要求,但却未必是最佳选择。当然,对予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处于审慎考虑,更需要明确鉴定人必须出庭的义务。本文拟对鉴定人出庭难这一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就鉴定人在法庭中的特殊地位对审判的影响作用,对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做一定的探析,使得鉴定入在实践中普遍出庭成为可能。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成三章。第一章鉴定人的概念,明确了鉴定人的定义以及特征,通过对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分析,与鉴定人出庭作一定的对比,为下文的论述奠定了理论概念。介绍了目前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人问题的立法规定,从当前的中国的司法改革发展以保障人权作为出发点,以此为角度论述鉴定人出庭的必要性,为下文的鉴定人出庭的状况分析和完善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论述了我国鉴定人出庭的现状,对鉴定人出庭存在的缺陷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分析,主观方面包括了法官、鉴定人和当事人的认识偏差:客观方面从法律规定的缺失、以及权利保障和人身保护等方面,来寻求鉴定人出庭率低的原因所在。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通过对目前鉴定人出庭的相关制度不完善,从立法上,制度上进行完善,保障鉴定人出庭的权利义务,建议对鉴定人进行出庭的培训以适应鉴定人出庭的需要,分析刑事诉讼中专家证人制度建立对鉴定人出庭的辅助作用。关键词:鉴定人;出庭;刑诉修正案ABSTRACTSincetherefor矗landopeningup,especiallytheestablishmentofthesoclallstmarketeconomicsystemandpoliticalrefom,promotion0ftheruleoflaw,RuleofLawinitiallyestablishedinthecountry’seconomjclife,,:IlationofChina’sjudicialphilosophy,litigationstructuraladjustmentandthepfog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