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湛江市委文件团湛字[]6号关于评选-湛江市“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各直辖团委:以来,全市各级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及团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员。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湛江市“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湛江市“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的评选条件是:截止2月,在基层团委书记岗位上任职一年以上;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开拓创新,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服务本地(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和服务青年方面表现突出,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显著;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所在团委和本人必须受到县(市、区)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按时完成所在团组织团费上缴任务。2、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是:截止2月,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含兼职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实际,积极团结带领团员青年为建设和谐湛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服务本地(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方面作出贡献;所在团委或本人曾获得县(市、区)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3、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协助团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参加团的主题教育活动;虚心好学、团结同志、热心助人,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群众基础好,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二、申报要求各直辖团委可推荐1名人选申报“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各单位按分配的评选推荐名额(附1)上报。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附2、附3、附4),务必于3月15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三、工作要求1、各单位要严格按评选条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把本单位最有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团干部、团员评选推荐出来,对个人事迹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并送同级党组织或组织部审查,防止弄虚作假。2、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可将事迹材料直接填在申报表中,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候选人需另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连同申报表各一式两份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档)。3、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请附推荐名单,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到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莫帅、陈琼春,联系电话:0759-3180299电子邮箱:zj3180299@ 附件:1、-湛江市“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分配表;2、-湛江市“十大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申报表;3、-湛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4、-湛江市“优秀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