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8年公司自媒体自媒体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协会官方网站、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宣传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第三条、宣传渠道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宣传渠道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共关系部负责撰写、征集、审核并发布其他内容包括行业新闻、行业研究、公司动态等;第六条、公司鼓励各部门、各员工积极向公司官方网站、公众号供稿,内容可以是行业分析、服务创新、公司动态、企业文化、行业知识与政策解读等。稿件一经采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章、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第七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第八条、发布、转载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的信息不得发布。第九条、公司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内容包括:、行业新闻、行业知识;;;;、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重大决策、重大收购或对外投资;,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第十条、协会宣传渠道发布的内容包括,打造功能性、服务型公众号:行业新闻、时事热点;行业干货,职场管理;行业大型会议通知、邀请等;省、市、区专项政策。第十一条、发布信息内容要求:、准确;、语言通畅、表达清晰;;。第十二条、宣传渠道发布的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审批与发布流程如下:(转载、伪原创等):编辑人员编写→提交部门上级审核→确认→(获奖、小型活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