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市总工会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征缴问答-01-2311:15 ——那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扰和限制”。——职工人数少的单位如何组建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能够独立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能够由两个以上的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能够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组建工会的主要程序由单位提名,成立筹备领导小组(3—5人);筹备领导小组成员先办理入会手续;报上级工会审批。——为什么委托地税代征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缴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同步缴纳工会经费;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活动,集中精力投身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9号):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组织的职工建立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3、《陕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四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于15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57号):“支持工会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征收筹备金”。  5、《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开业或投产一年后未建立工会组织,又不按规定拨缴组建工会筹备金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能够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和筹备金的范围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经济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上解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统一由地税机关代征(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不纳入代征范围)。具体包括:  1、各类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企业等。  2、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3、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规定,工会经费实行属地管理的部分中央、省部属企业以及西安地区以外的企业集团在西安的分公司、子公司等。  4、开业或设立满一年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由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筹备金。——征缴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缴费单位须以单位全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