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6
文档名称:

湘建价(2008)31号计价解释第二辑.doc

格式:doc   页数:3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湘建价(2008)31号计价解释第二辑.doc

上传人:1520734578 2014/4/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湘建价(2008)31号计价解释第二辑.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
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印发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计〔2008〕3 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
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
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消耗量标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O号)中关于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的要求,我站发出了“关于开展工程计价调研和收集消耗量标准水平调整意见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10号),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对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有关消耗量标准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对消耗量标准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以及需要作统一解释的问题等及时报送我站。根据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要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统一了解释,对水平偏高偏低的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对缺项部分予以补充,同时,对消耗量标准错漏之处予以勘误和完善, 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前期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为准。为便于社会使用,我们已将该通知上网,查询或下载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建设厅
一、水平调整及统一解释
(一)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1、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错算,其工程量是否可以调整?
按照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第九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工程款结算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因此,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漏算的项目应予增加,如有错算的项目工程量应予调整。
2、省建设厅湘建价[2007]403号文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原湘建价[2006]330号文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费率表中的附注修正系数是否仍然有效?
有效。湘建价[2007]403号文仅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标准作了调整,并没有取消费率表中的附注修正系数,因此,其修正系数仍然有效。
3、根据《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18号)的规定,“应按照实际缴纳税额的3%%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其增加的地方教育附加费是否应进入建设工程造价税率?税率如何调整?
应进入工程造价。税率按以下规定调整:
%%;
%%;
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
4、强夯地基工程其取费标准按什么标准执行?
强夯地基工程其取费标准应按机械土石方工程标准执行。
(二)建筑面积
如何计算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
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分为两个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工程
(A)消耗量标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建筑工程只考虑人工装土,自卸汽车运土,如采用小型机械运土如何计价?
可按人工装土,自卸汽车运土计价。
2、挖掘机挖基坑、基槽土方,如何套用消耗量标准?
挖掘机挖基坑、基槽土方全部工程量可按A1-76、A1-77、A1-。
第二章桩基础工程
1、打桩工程土质进行分级,很难把握,能否综合?
可结合地质勘察资料,根据消耗量标准中的土质鉴别表判断土壤级别。
2、灌注桩工程量计算规则超灌和凿桩头的工程量能否调整?
(1)钻孔灌注桩。将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六条第1款改为“1、按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的超灌长度(设计未明确时,)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人工挖孔桩。将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七条第3款修改为“3、桩芯砼按设计图示桩长另加设计规定超灌长度(设计未明确时,,)乘以设计断面平均面积以立方米计算。扩底部分并入桩芯砼体积。

(3)凿桩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