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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式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多多Dad 2020/3/11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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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式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各科室:现将《阿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户籍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户籍式管理办法抄送:本局各局长阿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2005年12月12日印发打字:李霞校对:李霞共印:5份阿盟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户籍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规范税收征收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地方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户籍式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为基础,严格税务登记属地管理,对纳税人进行户籍式分类、分级、分片管理,全面加强税源监控,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管辖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第四条户籍管理的内容包括户籍状态监控和漏管税源的监控。户籍状态监控主要是对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业户户籍状态的监控,包括正常开业、临时停业、非正常户、登记、注销等五种状态的监控。漏管税源的监控主要是对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到地税机关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处于漏管状态业户的监控。第五条户籍监控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监控,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和纳税义务发生地为标准界定户籍监控责任区域。第六条户籍监控实行划片包干,税收管理员应当按照划定的管辖范围进行户籍监控。第七条户籍监控主要采取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协税护税网络建立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信息化支撑下的“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社会综合治税模式。第二章日常巡查监控第八条按我局的税源户籍日常巡查制度。税收管理员应当定期对本辖区的管户进行日常巡查。第九条日常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已经办理税务登记业户登记状态监控1、对于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的业户,主要调查了解税源基本情况,包括税源地理位置、税源生产经营基本情况以及税源生产经营变化情况等。2、对于处于临时停业状态的业户,主要监控是否处于真正停业状态。3、对于处于非常状态的业户,主要监控业户负责人是否仍然处于失踪状态,查无下落,是否又异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4、对于已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业户,主要监控业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以后是否仍在继续生产经营。(二)漏管状态业户的监控,主要是监控业户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是否应当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确认业户生产经营开始时间,核实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漏管户监控清理的重点包括:1、工商行政管理、国税、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新增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2、举报的漏管户。3、企业改制、改组中新建、合并、分设、破产、解散的单位。4、钻税收优惠空子的各类“假企业”;各类承包、租赁经营户。5、各类企业集团及其内设或下属机构;各类分支机构。6、各类办事处等非营利性单位。7、其他已发生纳税义务但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第十条税务管理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对于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处于正常开业状态的业户,生产经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如果未超过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办理变更登记期限的,税收管理员应当告知纳税人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已经超过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办理变更登记期限的,税收管理员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限期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对于处于临时停业状态,而实际上已经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一直处于生产经营状态的业户,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三)对于处于非常状态,但已经找到业户负责人或者经非常户稽核发现业户已经异地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业户,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限期履行尚未履行的申报纳税义务和办理尚未办理的其他涉税事宜。(四)对于处于筹建期,而实际上已经正常开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业户,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五)对于已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却继续或者已经恢复生产经营的业户,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限期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如实申报纳税。(六)对于经查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确属地税机关管辖的漏管户,应当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责令纳税人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如实申报纳税。第十一条税收管理员应当将日常核查情况及时登记《户籍日常巡查情况记录表》。第三章协税护税网络第十二条户籍监控应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和完善税源户籍管理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形成控管合力。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