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城市委组织部文件盐城市人事局盐人通〔2009〕200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盐城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现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报名的主要条件是:《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三级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持有者;市、县级党政机关科级(含副职)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县处级(含副职)以上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上述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请各县(市、区)人事局,盐城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按规定格式报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总上报,经省有关部门资格审核后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招生通知及简章的详细内容请登录盐城人事考试网()。联系人:朱向华联系电话:86668212、88198212(传真)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主题词:公务员二级面试考官培训通知盐城市人事局办公室2009年8月31日印发共印200份关于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8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事考试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提高面试考官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对现有已获三级面试考官人员,将通过三至五年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二级面试考官知识培训。现将“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暨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公务员考试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和南京师范大学共同成立的“江苏省人才选拔面试考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整个培训工作,具体教学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和方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参加培训:   1.《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三级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持有者,年龄45周岁以下。   (含副职)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市、县级党政机关科级(含副职)以上职务的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县处级(含副职)以上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招生方法:各市参培学员经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同意报所在地人事局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单位(含高校和科研单位)参培学员经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市人事(组织)部门主管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考试中心主任、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长,凡没有参加二级面试考官培训的均应参加四期班的培训学****以便适应我省人事考试面试工作发展的需要。请各市人事局和有关单位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参加第四期培训班的人员名单按规定格式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经资格审核后发入学通知书。 三、考试与证书   培训班全部课程为一年半时间,学****方式为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完成相应课程学****后通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答辩,可获得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二级)和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公务员考试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取得上述证书的人员,通过相应的“外语”和“综合课”考试,即具备在南京师范大学申请“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资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学分条件者,可获得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和培训地点   学费参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收费标准,全部费用合计8000元/人(不含考察费用),由南京师范大学负责收取。培训地点在南京师范大学,学员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开学日期   定于2010年元月举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开班典礼”。请各地、各单位通知学员按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和参加开班典礼。联系方式:朱 波  电   话:025-83236082 83236167(传真)附件一:参加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人员名单上报格式附件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暨“行政管理”(公务员考试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章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1参加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人员名单上报格式(单位印章)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附件2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二级面试考官第四期班暨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公务员考试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章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