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评估
内容
序号
条目
级别
达标要求
备注
办学理念和方向
1
办学指导思想
一级
二级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办学目标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和因材施教思想。
在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而又有个性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发展规划
一级
二级
围绕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多样化人才成长,制定有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办学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和举措切实可行。
认真实施特色办学发展规划,取得明显成果,在学校发展性评价中取得良好业绩。
学校课程体系
3
必修课程
一级
二级
严格按规定开足开好必修课,且普遍对必修课程进行校本化开发。
4
校内选修课程
一级
有符合本校实际的选修课程建设规划。
选修课程丰富且形成鲜明特色。
已开发各类选修课程不少于每30名学生1门。
二级
有符合本校实际的选修课程建设规划。
选修课程具有一定特色。
已开发各类选修课程不少于每40名学生1门。
5
校外选修课程
一级
建立鼓励学生选修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大专院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课程制度。
利用校外资源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占选修课程比例达到15%以上。
二级
建立鼓励学生选修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大专院校和其他机构课程制度。
利用校外资源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占选修课程比例达到10%以上。
6
质量保障
一级
建立选修课程开设、教材或讲义审核机制。
建立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能力培养机制。
具有在开发水平、教学、师资和成果等方面明显领先于设区市范围内其他学校的特色选修课程不少于20门。
二级
建立选修课程开设、教材或讲义审核机制。
建立教师开发、开设选修课能力培养机制。
具有在开发水平、教学、师资和成果等方面明显领先于设区市范围内其他学校的特色选修课程不少于10门。
育人模式
7
选课体系
一级
具有完善的选课制度,保障每一位学生的选课权利。
开展生涯指导教育和选课辅导,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生涯规划进行选课。
列入选修课程目录的选修课程数量不少于每20名学生1门,每位学生每学期的选修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25%。
二级
具有完善的选课制度,保障每一位学生的选课权利。
开展生涯指导教育和选课辅导,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生涯规划进行选课。
列入选修课程目录的选修课程数量不少于每30名学生1门,每位学生每学期的选修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20%。
8
教育教学改革
一级
积极开展教学方式变革的研究与实践。
教学模式、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全省推广。
每班学生不超过40人。
二级
积极开展教学方式变革的研究与实践。
推广使用先进的教学模式、方法和手段,获市级奖励或在设区市范围推广。
严格按标准控制班级人数,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9
学分制
一级
建有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能及时准确地记载学生必修、校内选修、校际选修、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选修所获得的学分,起到示范作用,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二级
建有比较完善的学分管理制度,能及时准确地记载学生必修、校内选修、校际选修所获得的学分。
10
师生和家长评价
一级
学生选课满意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