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李斯颐:美国传媒眼中的伊拉克战争:批评报道角度的考察
人文与社会提交 2011/07/15 阅读: 108
摘要:2003年3月20日,美英联军绕开联合国,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了所谓“先发制人”的大规模战争。这场战争中,美国政府对新闻报道采取了新的管制措施,传媒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本文拟将美国政府的战时新闻管理方式作为切入点,进而考察战争状态下传媒活动情况,特别是人们不大提到的批评报道,以折射出美国政府同新闻界之间关系的另一方面。
关键词: 新闻管理新闻管制军事报道战地报道伊拉克战争
2003年3月20日,美英联军绕开联合国,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了所谓“先发制人”的大规模战争。这场战争中,美国政府对新闻报道采取了新的管制措施,传媒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本文拟将美国政府的战时新闻管理方式作为切入点,进而考察战争状态下传媒活动情况,特别是人们不大提到的批评报道,以折射出美国政府同新闻界之间关系的另一方面。
战前
2002年10月11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授予布什对伊动武权的议案,一场震惊世界的战火即将燃起。10月30日,美国防部官员在新闻界的一次会议上,首次使用了“嵌入”(embedding)一词,即把记者固定安排在军队各级单元中随军全程报道。在战史上,这是一种全新的战地报道管理方式。从11月19日起,作为嵌入式报道的前期准备,美军先后对包括反战者250余人,分批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军训。
2003年2月28日,美国防部正式公布了长达13页的嵌入报道具体规定, 通常被简称为“战地报道规则”(Ground Rules)。考察伊拉克战争报道,需要先从这一规则入手。这个规则的约束对象,仅限于各者对美军的采访报道,对联军其他国家军队没有约束力。由于它今后有可能成为美军战地报道的指导原则和具体形式,因此值得我们详细了解。
虽然接受这个规则是成为嵌入记者的先决条件,但从行文和内容看,与其说它是个单方面的告示,倒不如说更像一份合同,因为它在强调军事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对军方和记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几乎对应的规定。规则分为7 个部分,涉及报道内容的是第四部分,其中允许和禁止报道的项目分别为14项和19项,其他部分也还散见一些许可和禁止性的规定。其特点可大致归类如下:一是规定了如何报道具体细节。例如,可以实际报道己方参战部队的番号和原驻地、军兵种、空中行动的数量与架次、军事侦察的次数、遭敌方攻击的损失情况、敌方被俘人数等等;另有一些虽然可以报道,但规定必须使用笼统的语言和数字,如作战飞机起降地点、武器弹药类别、常规军事行动的时间地点以及友军的兵力、伤亡等。不允许报道的,则限定了具体的数量下限,例如军力方面,参战规模在陆军的军(corps)以下、海军的航母编队以下、海军陆战队的远征军(MEF)以下、空军的联队(wing)以下时,其具体人数不得实报;装备方面,战斗中使用的弹药、坦克、雷达、给养、车辆、后勤补给等准确数字不许报道;军事行动方面,未经许可不得报道的,包括军事行动计划(含延期和已取消的)、己方部队位置、行进方向、宿营地、防护措施、情报搜集手段、具体技战术手段、敌方电子战及伪装效果等。二是对报道时间和器材使用的有条件限制,如作战飞机返航前不得在机上直播、飞机和舰船被击落或失踪报道需待营救行动结束、夜间使用照明设备须经批准等。三是与“人道主义”有关的方面,如强调按照《日内瓦公约》,照片和图像中不得出现敌方战俘的面部及身份牌;披露己方伤亡人员的身份资料,须等待72小时或军方通知家属之后;采访伤病员须经医生和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干扰治疗和侵害伤病员隐私权等。各类规定中有关医疗报道的限制性条款最多,共9项。
除上述报道内容方面外,战地规则对军方和记者各自的行为规范、权利义务和双方协调准则也做了规定。对于战地指挥官,规则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报经中央司令部批准后解除违规记者嵌入资格的权力,特殊情况下可临时性禁止使用某些电子通信工具等。但同时也要求军队配合并支持记者工作,为记者“提供观察战事所需的一切可能条件(every opportunity)”(.,即规则第3项g款。以下仅标出序号),提供交通工具、食宿、医疗等物质支持,紧急情况下还允许记者使用军队通信工具。军队可以为记者指派陪同,但不得以没有陪同为由拒绝采访(.),“任何情况下”(under any circumstance)不得以记者性别、安全等理由,拒绝记者前往采访地点(.;.)。对于记者,在遵守战地规则的前提下,还有一些具体要求,如对军人的正式采访、记录和发表(on the record)须征得同意,采访空勤人员须待飞机返航之后,不得携带武器和使用自备车辆等。
当代任何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