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克拉玛依市第五中学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称评审领导及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臣
副组长:钱卫军、梅军
成员:艾克热木、鲁俊梅、龙吉祖、谢斌、陈疆、崔柳明、高成纲、海丽比努尔、王芹
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芹、尉萍、王若溪
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完成参评人员上交材料的核实和复印工作;做好校内职称评审述职答辩的资料准备和分数录入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会议的通知等工作。
(二)考核小组
组长:王国臣
成员:梅军、钱卫军、艾克热木、鲁俊梅、龙吉祖、谢斌、陈疆、崔柳明、高成纲、海丽比努尔、王芹
考核组职责:负责分项目对职称参评人员所上交材料根据职称评审方案细则进行分数核定和确认工作,确保考核项目分数有依有据、真实、公平和公正,保障考核工作的按时、按期、按要求完成。
二、评审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校内推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中学高级教师】:
1、初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2、在地、州及以下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的大专学历人员,且现任高中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受聘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中学二级教师】: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工作见习满一年受聘中学三级教师两年以上。
(二)思想政治、工作量、学识水平、工作业绩等条件参照新人发[2003]45号文件执行。
(三)其他条件
1、评定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具有本轮继续教育证书和上一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新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新教师办[2009]6号文件要求,参加职称评审应使用新一轮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合格证书》(即2009年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凡于2012年11月3日前,女年龄满45周岁以下(含45岁),男年龄满50周岁以下(含50岁)都应参加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无合格证的均不能参加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4、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成绩合格。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要求最近一轮(2010年至今)的成绩合格,含补考合格。
5、民族中小学语文教师应具备现代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正音一级水平。
四、评审相关政策与规定
(一)对于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1、硕士学位获得者,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获得者)、成人本(专)科毕业生,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中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只要符合相应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可直接申报参加现专业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三)破格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