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高法详解十大知识产权案典型意义正泰诉施耐徳案小专利扭转大乾坤案情摘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3月获得“一种高分断小型断路器"实用新型专利权。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徳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销何的小型断路器侵犯了其专利权,诉至浙江省温州市屮级人民法院。。施耐徳公司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高院二审多次调解,2009年4月15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09年4月24日,施耐徳公司主动全部履行了调解协议。典型意义木案创屮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最高补偿额,充分揭示了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和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屮的价值,可谓“小专利扭转大乾坤”。同时中外当事人能够和解调解解决纠纷,也充分体现了和谐共赢的国际竞争理念,对于屮外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屮依法理性维权具有标杆意义。二审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解决了双方长期在多国存在的知识产权争议,创造了良性竞争、合作双赢的市场环境。木案复杂的诉讼过程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江汉石汕案近50次调解案结事了案情摘要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钻公司)于上世纪90年代起即将牙轮钻头制造技术纳入其商业秘密范围并制定了相关保密规定。幸发芬原系江钻公司技术人员,2001年X月到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T作。2008年6月,江钻公司认为幸发芬和立林公司共同侵犯了其商业秘密,提起诉讼。湖北省汉江屮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被告停止侵害、立林公司赔偿江钻公司截至2006年6月30I」的经济损失1069余力元等。二被告不服,提出上诉。木案诉讼期间,立林公司还以江钻公司为被告在天津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湖北省高院在二审中对木案多次进行调解,报终三方白愿达成调解协议,立林公司白愿停止生产、销伟双金属密封钻头产品,已经生产出来的成品钻头由立林公司在半年内继续销售,半成品钻头则进行销毁,立林公司撤冋确认不侵权诉讼,并向江钻公司支付17()0万元。典型意义木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的典范。本案当事人一方系国有企业,另一方系知名民营企业,双方是国内最大两家牙轮钻头生产企业,相关纠纷前后耗时近5年。历经7家法院9次诉讼,积怨颇深,互不信任。湖北高院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和把握法律适用问题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了近50次的耐心调解,打消了当事人的疑惑,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武汉晶源专利案推动所涉领域技术革新案情摘要武汉晶源环境工稈有限公司以LI木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和华阳电业冇限公司仿造烟气脱硫装置并安装于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侵犯其方法及产品专利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一审法院认为二被告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犯。-元,华阳公司按实际使用年限向晶源公司支付使用费至木案专利权终止为止。一审判决后,3方当事人均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二审在维持一审法院其他判项同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组成5人大合议庭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鉴于木案侵权产品已被安装在华阳公司的发电厂并已实际投入运行,若责令被告华阳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则会直接对当地的社会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故根据木案具体案情,在充分考虑权利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一、二审法院未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而是判令其按实际使用年限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至专利权终止为止。木案判决对于保护和推动所涉环保领域的技术革新具有重要意义。宝马诉世纪宝马案有效遏制“傍名牌”“搭便车”案情摘要原告宝马股份系全球知名的汽车生产商。该公司的“BMW及图"、“BMW"、“寶馬”商标经屮国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在第12类“机动车辆、摩托车及其零件"商品上使川。被告深圳市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家多润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伟的服饰产品上使用了“MBWL及图”、“MBWL”标识,以及含有“宝马”文字的企业名称。被告傅献琴作为世纪宝马公司的职员,将白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世纪宝马公司收取加盟保证金、货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3被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簡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世纪宝马公司和傅献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力元。典型意义木案涉及驰名商标和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字号的法律保护,其裁判有效遏制了“傍名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法院还明确,在明知他人企业字号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将该文字组合登记为企业名称屮的字号进行商业使用,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徳,有意谋导公众,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吴良材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