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直属单位:为适应电网生产技术进步和管理体制变化的要求,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在电力行业标准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试行)》,现予印发,自2005年3月1日起在公司系统内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安全规程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力、公厅2005年2月21日印发附件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围栏)、、使用和试验7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附录2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3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4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5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6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7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8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附录9标示牌式样附录10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11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12登高工器具试验项目、,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经考试合格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