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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合法化是否应该合法化辩论赛(10级法学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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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合法化是否应该合法化辩论赛(10级法学班).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0/3/18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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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合法化是否应该合法化辩论赛(10级法学班).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卖淫合法化是否应该合法化辩论赛具体流程::时间三分钟。正反双方交替进行。: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三辩进行。正方二辩对反方二辩(2)反方三辩对正方三辩(2):时间一分三十秒,:时间双方各五分钟,正方任意一位首先开始。:时间一分三十秒-----------------------------------------------------------------------------------------------------------:正方一辩:首先,我打一个比喻,治理色情行业,就像治理水患一样,靠一个“堵”字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卖淫是社会情欲调节阀,安全阀,起到缓解社会压力的作用,“疏导”才是正确、理性的选择。这就如同“公共厕所”的作用!如果一个社会没有面向大众的“公共厕所”,随地大小便的人就会增多,整个社会就会污秽不堪!因此我方支持卖淫合法化,是基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作出的理性选择,下面我就简单说说我的理由:一、卖淫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价值。《南方周末》刊登了一篇调查文章,调查民工的性需要问题,她揭示了一个状况——有相当大一部分民工的性需求不能经过合法的渠道得到解决,民工的生存状态被边缘化的同时,她们的性需求也被边缘化了。卖淫(主要是低价的色情服务)对这部分需求起到了疏导作用,这对社会的稳定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也就是说妓女的存在,事实上起到了保护良家妇女的作用!使性犯罪的频率大大降低。二、保持现状不是最优选择。默许其在非法的状态下存在,可能是不得以或者说是很聪明的选择,可是恰恰忽略了政府的公信力问题。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暗示公众,政府是能够说一套做一套,能够表里不一的,政府的法令公众能够阳奉阴违,甚至置若罔闻。三、卖淫有控制的合法化不会形成社会总体道德观的崩塌。合法化是政府基于行政理性采取的务实选择,并不代表对卖淫嫖娼的鼓励,卖淫的合法化不是对公认道德准则的否定。这是有经验依据的,美国的一些地区有红灯区,但美未至于沦丧;古代中国的历朝历代都允许卖淫,一直流传至今,也没有导致封建主义精神文明的崩溃。四、合法化有利于对卖淫的控制,降低了行政成本,拓宽了税收来源。五、创造劳动就业岗位。总之,卖淫合法化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明智选择!我们国家应该有勇气有魄力适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卖淫有限制地合法化,因为其利大于弊。我的发言完了,谢谢评委。反方一辩:略观正方一辩论证逻辑,真是啼笑皆非,慨叹犹忧:正方一辩提出认为卖淫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价值,认为卖淫是社会情欲调节阀,安全阀,起到缓解社会压力的作用,提倡“疏导”,说明反方并不支持卖淫合法化,只是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难道疏导就得合法化吗?对方辩友还用美国和我历朝历代来进行论证,那么试问,为何西方好的制度,我们不提倡去学习,而像她们这种坠落文明的文化却偏要提倡。西方发达国家为何承认妓女合法化,那是她们的国家管不好这群人,只好承认她们的合法性!这对妇女来说,并非是一件公平之事!也是对青少年的一种误导!当有人把妓女当成一种职业的时候,国人青少年的思想便会跟着坠落,我想到那时,中国必定会走向衰落!我们回顾一下我们曾有过的历史,自从有了妓女之后,任何一个朝代,当妓女昌盛之时,必定也是国家走向衰落之时。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