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7)77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投资、集装箱公司:为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现对《铁路基本建设T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中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列标准进行调整。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为基数,按照表1所规定的费率及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建设单位管理费按上述规定计算确定后,再对因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入概算而引起的相关章节费用变化做…次调整。表1建设单位管理费费率表 单位:万元工程总概算费率(%)%=151001-+(5000-1000)%=635001-+(10000-5000)X1%=11310001-+(50000-10000)%=43350001-+(100000-50000)%=683100001-+(200000-100000)%=+(280000-200000)%=96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范围与铁道部《关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执行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488号)和《关于铁路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执行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1040号)所规定的执行范围相同。各建设单位在项0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标准及范围使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