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证据法的原则证据法的原则是指在运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证据裁判原则一、历史:随着司法证明方式由神明裁判发展为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证据裁判也经历了一个从非必要到必要,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现在已经成为证据法上最基本的原则。二、基本内容:含义: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做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审判实际上就是审判者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对证据的审查与取舍,对双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内容进行认可或否定的活动。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2、裁判所依据的证明,必须是有证据资格的证据。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三、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首先,整个诉讼制度就是围绕如何正当的利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而设置的。其次,和其他诉讼法和证据法原则相比,具有优先性。适用范围:刑诉----证明对象的骨干性构成要件一般必须由证据予以证明。(例外: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民诉----例外情形明显。(1)基于当事人的实体处分权而设置的自认。基于辩论原则,对当事人没有明确争论的事实实行拟制自认。(2)推定。直接言词原则一、含义: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原则。(一)直接原则:又称直接审查原则,指法官、陪审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程序----在场原则证据----直接采证原则。(二)言词原则: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对诉讼材料的提出和进行辩论,要在法官前以言词及口语形式进行,这样取得的材料,才能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法庭调查证据----言词方式、听取双方意见和辩论,平等的辩论机会。(二)直接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言词原则的基础,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的补充。1、法庭审判贯彻在场原则。2、言词证据做出者必须出庭作证。2、一般原始证据。4、案件的裁判者必须是同一案件的审理者。5审判应当是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中断。二、在我国的适用:刑诉:1、立法在肯定直接言词原则的前提下,同时也允许部分证人不到庭,出示笔录。2、做出裁判的法官必须是参加庭审的法官。190条。3、凡是定罪量刑的刑事案件,均要经过庭审程序,按此原则开庭审理后才能做判决。民诉:1、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又当事人质证。2、法律要求证人、当事人、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3、例外。三、意义1、程序公正价值,案件事实的正当性。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诉权,程序公开。2、实体公正要求,案件事实的真理性。法官自始自终,内心确信,全面了解,排除外界干扰。无罪推定原则一、确立发展:起源---古罗马的有疑,利于被告人。系统阐述---贝卡利亚。法典形式固定---法国《人权宣言》·二、含义:在刑事诉讼中,任何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未经司法程序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之人。基本要求:1、控方承担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被告享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或沉默权)2、贯彻有利被告的原则。(疑罪从无、疑罪从轻)3、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4、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审判前的地位及应享有的权利。定罪权统一赋予了法院。三、与我国刑事司法:1、定罪权只能由人法统一行使,除法院外,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确定被告人有罪。2、未经人法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六章证据规则一、概念: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体现。二、法律属性:1、具有强制效力。2、具有明确的指导性。3、具有明显的程序性。三、证据规则的功能:1、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功能。2、侧重保护其他社会价值的功能。3、兼有发现真实和保护人权的功能。4、追求诉讼效率的功能。四、完善研究的必要性:1、完善我国诉讼立法的需要。2、改变证据学过去偏重理论研究,缺乏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传统。3、人权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保护。可行性:1、诉讼证明需要证据规则。2、实行由法官进行完全的自由证明是有缺陷的。3、是我国刑诉制度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必然结果。4、是排除可能不真实的证据的需要。5、保证诉讼公正,加强刑诉中的人权保障。五、意义:1、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2审判方式改革。3、规范执法行为。4、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和发展:一、证据规则的原则性规定1、证据裁判原则。2、程序法定原则。二、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关联性证据规则。3、意见证据排除规则。三、证明力1、补强证据的规则。2、原始证据优先规则。3、直接言词证据规则。4、证明确定。四、举证责任1、主体2、举证期限五、质证的规则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含义:刑诉中,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