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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陷阱案例.doc

上传人:梅花书斋 2020/3/22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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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陷阱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银行业务人员违规推销销售信托产品频繁爆发的银行代销理财产品风波持续发酵,建设银行再次卷入涉嫌违规销售信托计划风波。投资者杨先生对中者表示,她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宝坻支行(以下简称“宝坻建行”)被误导买入“建津财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建津信托计划”),多次展期后仍出现严重亏损,对银行在代销产品过程中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进行质疑。    杨先生称,宝坻建行理财经理汤文举为了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向杨先生隐瞒产品存在巨大亏损风险的特征,口头承诺最低收益30%,收取现金50万元后,当时未出具信托合同,直到底该信托计划第三次展期时才拿到信托合同。杨先生认为宝坻建行上述行为涉嫌欺诈。    对此宝坻建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们只是代理资金收付,产品风险特征及信托合同签订出具等问题需要咨询天津信托,另外,投资者也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推销理财产品。”    建津信托计划于12月29日开始进入推介期,推介期为一年,受托人为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公司”),代理资金收付和销售的银行为宝坻建行。投资者杨先生于当年12月24日加入该信托计划。    直到10月,在数度展期后,杨先生被银行告知该信托计划亏损已达51%。    杨先生在得知亏损并和宝坻支行沟通无果后,已委托律师,向银监会、证监会递交了投诉书。    客户:被误导买入信托计划    “我是相信了该信托计划最低收益能达到30%,而且是保本产品才放心购买的”杨先生对记者表示。12月24日杨先生在宝坻建行经理财经理汤文举的推荐下,交付50万元现金购买了建津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    据了解,该产品属于激进型追求高收益的信托产品,主要面向风险承受能力高,有差别需求的银行顶端级客户。    杨先生向记者透露:“当时自己交付50万现金后,银行并未出示信托合同,只是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代理收款凭证》。”    更令杨先生不满的是,当时银行以存折未盖章为由,并未立即给予其存折,直到12月29日,杨先生才从宝坻支行领回一个存折,作为信托计划产品专用存折(存折上显示的签发日期为12月3日)。而存折密码却是在巨亏之后,银行于12月29日在杨先生再三要求下被告知的。银行:尚无证据证明违规推销    记者获悉,此前也有投资者就该信托计划委托律师向银监会投诉。据当时媒体报道,该信托计划自成立后,数度展期仍亏损30%。投资者代理律师反馈信托公司展期工作不符合程序,同时银行在代销产品过程中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宝坻建行相关负责人向中者表示:“我们对投资者的亏损也表示痛惜,可是我方只负责代理资金收付,产品风险及合同等问题还应该和天津信托进行沟通。”    而当记者对投资者所述宝坻建行理财经理汤文举为达推销产品目的,隐瞒风险特征的事宜向上述银行负责人求证时,她表示:“投资者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她们说的情况确实存在。”    律师:隐瞒亏损事实涉嫌欺诈    “我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