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欧盟REACH_SVHC(高关注物质)条款介绍什么是REACH答:欧盟REACH的内容包括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企业提供化学品的数据进行注册欧盟REACH专业委员会对化学品的数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化学品是高风险物质,列为高关注物质,进入授权程序(授权该化学物质特定用途),或限制程序(禁止使用该化学品),不是高风险的物质列入肯定列表,可安全使用。什么是欧盟REACH_SVHC条款?答:欧盟REACH_SVHC条款指的是欧盟REACH法规中的第7条款:关于进入欧盟境内的物品如果含有高关注物质(SVHC: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则需要向欧洲化学局(ECHA)或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通报其物品中的高关注物质情况。该条款对于欧盟境内的生厂商和进口商都是强制性的。欧盟进口商对于进口的产品必然会把REACH_SVHC责任传递到我国的出口企业,因此我国出口产品到欧盟的企业也因此需要应对REACH_SVHC条款。REACH_SVHC的具体内容。答:REACH_SVHC的具体内容包括四条: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如果物品中含有已确定为高关注物质的成分,并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任何产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或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通报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4)款所要求的资料:每年生产或进口的这些物品中所含的这种成分总量超过1吨;%。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3)款:如果生产商或进口商对产品正常的或合理的可预期情况下使用(包括废弃处置等)能提供措施并说明含有的高关注物质不会暴露于人类或环境,则他们不需要履行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的责任,但应该给物品的接受者提供适当的说明书。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4)款:通报的资料如下:明确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详细资料;如果已有物质的注册号,则提供该号码;鉴定该物质的详细资料;该物质的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资料;物品中使用该物质的详细描述;该物质的吨位情况。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7)款:高关注物质的通报在2011年6月1日开始执行,2011年1月1日后确定为高关注物质的物质,则确定后6个月之内需要对物品中含有该物质,如果满足欧盟REACH法规第7条第(2)款,需进行通报。REACH_SVHC的责任图1履行REACH_SVHC责任的案例分析原料供应商产品生产商国内出口商欧盟进口商ECHA或欧盟成员国主管机构,欧盟用户产品传递化学安全信息REACH_SVHC责任提供化学安全的原料就产品是否含有高关注物质法律声明REACH_SVHC的责任传递图2REACH_SVHC责任传递最新高关注物质清单欧盟于2008年10月28日首次确定并列出了15种高关注物质(详见:)。自从欧洲化学局发布了该15种高关注物质后,欧盟的进口商就开始要求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符合REACH_SVHC,已影响到我国许多行业,包括纺织、机电、玩具、文具等表115种高关注物质一览表序号中文名称CAS号危害性1蒽120-12-7持久生物富集毒性(PBT)2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101-77-9致癌性(C)3二甲苯麝香81-15-2高持久高生物富集(vPv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