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223—2008)对工程验收的有关规定:二、工程验收的目的、依据、内容和监督管理三、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的程序(一)、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二)、分部工程验收(三)、单位工程验收(四)、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五)、泵站(水电站)机组启动验收(六)、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七)、专项验收(八)、竣工验收自查(九)、竣工验收1、工程验收按验收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2、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3、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同意。4、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5、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6、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移民征迁专项验收)7、水库等工程蓄引水前,必须进行蓄引水验收。验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签定。8、在竣工验收前已经建成并能够发挥效益,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投入使用验收。9、大型水利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前应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小型水利工程,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确定。1、工程验收是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工程验收的目的:是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协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正常安全运行,发挥投资效益。2、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初设、调槪文件;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6)法人验收还应依施工合同为依据。3、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1)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2)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3)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4、工程验收监督管理:1)管理的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监督管理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3)工程验收监督管理主要内容:验收是否及时;验收条件是否具备;验收人员组成是否符合规定;验收程序是否规范;验收资料是否齐全;验收结论是否明确。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验收监督: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是列席法人验收会议,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近几年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灌区续建节水改造项目灌区泵站(自备电站)改造(建设)水库引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防汛抗旱小型水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县城和农村饮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单位工程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自查分部工程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抽样检验↓↓↓↓泵站(电站)机组启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