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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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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20/3/23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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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外聘教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社会人力资源,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教学和科研水平,使“引才引智”工作得到规范、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一、。由院、系考察推荐人选,专家评审,学校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和人才梯队培养的实际需要进行,要求学科相符、专业对口。聘用方式灵活多样,切合双方实际,讲求聘用实效。,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学位点建设,有利于高素质人才培养。二、聘任类型 外聘教授分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三、。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名誉教授聘请工作的若干意见》(教人〔2003〕1号)文件精神,名誉教授授予有博士学位或者教授职称,学术造诣深,知名度高,曾在某一学科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获得学术界公认的著名社会人士或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应具有教授职称,所研究专业与我校专业对口。,学术造诣深,在其所属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显著成绩,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其研究方向同我校学科建设需要相吻合,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与介绍,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和在学术界的知名度;为学校同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中介和帮助;协助我校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为学校的办学以及学科建设提供资金渠道。能够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协助学校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和教研项目;协助申报硕士学位授予点工作;指导和帮助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学校师生讲学,介绍本学科的发展新动向,传授新理论、新技术等;在推进我校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项目研究与技术开发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帮助学科负责人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讲座。在学科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或骨干作用,对学科梯队中的中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培养。帮助专业负责人制订、修订和实施专业建设与实验室建设计划,指导精品课程建设。承担本学科申报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工作任务。在本科教育或研究生教育中承担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与我校教师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在聘期内以我校名义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以我校名义发表学术论文、申报科研奖项。特聘教授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指导、参与和支持学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定期来校指导中青年教师,开设选修课、讲座等,与学校教师进行科研项目的合作研究,发挥本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已有的影响,促进我校的建设与发展。五、 (系)或部门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和人才梯队培养的实际需要,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