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段、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旅客自动输送系统通信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MTC061B015GFG027JO2)资格预审评审细则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08年6月一、前言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选择机电设备供货商,对所有依据招标公告规定递交了报名资料的申请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设备货物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轨道交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本评审细则,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本评审细则仅适用货物采购招标。本评审细则的解释和修订权属广州地铁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二、评审小组资格预审由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成立一个专业的资格预审小组在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的见证和监督下完成。小组成员由建设事业总部(2人)、企业管理总部(1人)、财务总部(1人)、运营事业总部(1人)和设计单位(2人),共7人组成。评审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三、、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旅客自动输送系统通信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所投标段资格预审资料,满足各项要求后,视为通过该标段资格审查,可进入下一步设备投标。,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单位少于5家,则重新招标。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申请单位仍不足5家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潜在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1)第一步:符合性审查。2)第二步:完成评审报告。符合性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资料必须满足所投标段评审项目内容,如果某一标段其中一项不通过则该标段资格预审视为不通过。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