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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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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上传人:读书之乐 2020/3/25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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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规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征求意见稿)、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活动。。,对宰后动物的胴体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带皮或不带皮的***。,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实施的现场检查。,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二类或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猪肺疫、猪链球菌2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场、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数量是否相符;查验并识读畜禽标识,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相符;,排除传染病;。(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并按产地分类送入待宰圈。(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进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产地、货主、车辆型号及车牌号码等情况。《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对生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准予屠宰。,发现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屠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经宰前检疫,发现除一类疫病外的生猪,视情况送急宰间急宰。、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2型等二类动物疫病的,不得屠宰,确诊后按GB16548-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进行隔离观察,确认无疫后,方可进入屠宰线;如隔离猪出现临床症状的,按GB16548-有关规定处理;、急宰间、隔离圈等场所应实行严格的消毒。、二类动物疫病的生猪,根据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编号,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追查疫源。。,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进行统一编号进行检疫。检疫各环节发现异常的,应明确标记。、唇和齿龈,看有无水泡、溃疡、烂斑,主要检查口蹄疫、水疱病等疫病。在放血后浸烫前,沿放血孔纵切开下颌区,直切到颌骨高峰区,剖检两